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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某新人结婚车辆因未年审导致车辆被交巡警扣押

作者:四海租车日期:2014-03-20点击量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说实话,人结一次婚不容易,所以顺顺利利的把婚礼办下来真的很关键啊。这不,郑州婚车租赁公司的小编从郑州某报纸上了解到,最近郑州市内的某对新人结婚就发生了一档子可恶心的事情。新婚吉日租车迎娶新娘,不料车辆因未年审被高速巡警扣留,娶亲人怒而诉诸法院。本来是个大喜事,结果折腾出来这样一档子事,您说说气人不气人。不过说实话,这事搁谁身上谁也会烦恼至极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14年3月18日,新郎付某与郑州某婚车租赁公司签订合同,商定该公司提供一辆白色加长林肯轿车作为婚车,租赁价格2880元。不料车辆因未年审被高速巡警扣留,经由这一耽搁,付某的车队错过了原定娶亲时间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次日上午,付某以该轿车为“头车”,带领娶亲车队从郑州出发,前往女方所在地许昌迎亲。车队行驶至高速检查站,碰到巡警临检,林肯轿车因车辆行驶证两年未年审被扣留。按照当地习俗,接亲必需在中午之前。这样一折腾下来,车辆肯定就无法在这个时间段内达到的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13年3月和18月,付两次向工商部分投诉,但未能与郑州某婚车租赁公司达成协议。付某要求郑州婚车租赁公司另派车辆未果,不得不再花费2000元向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另租车辆。昨日,法院审理,判婚车租赁公司返还娶亲人婚车租赁费并赔偿经济损失。法院审理以为,婚礼是人生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,平安顺利是社会公家认同的正常期待。婚庆汽车租赁业务的经营者,应当对此给予特别关注,并尽到谨严、公道的经营义务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郑州某婚车租赁公司明知所提供的婚车有重大瑕疵,仍隐瞒真实情况将该车提供应原告,既违背老实信用原则,也违背合同商定的义务,还侵犯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;且在车辆被扣后,未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,导致原告无法及时接亲,侵犯消费者应当享有的受尊重权,所以判处其赔偿租赁者的经济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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